5月16日,在第四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来临之际,卢氏县检察院与卢氏县妇联在县检察院共同举行“连翘花开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揭牌仪式。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全国家庭...
马玲玲,女,汉族,197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玲玲工作室”负责人。从检20年来,她始终坚...
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强化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责任,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落地见效,近日,卢氏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轩合司法社工,对...
1月9日,卢氏县人民检察院玲玲工作室、轩合司法社工开展“感悟先烈精神,重铸人生坐标”主题帮教活动。本次活动走进了卢氏县马湾红色教育基地,旨在让帮教对象在追寻红色...
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寒假已至,首先祝大家假期愉快、学习进步、健康成长!在这个悠长而美好的假期里,我们不仅要享受轻松愉快的 时光,更要时刻保护自己,远离各种潜在...
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马玲玲,从检20年,用坚守与挚爱,责任与担当,法理与柔情直面时代之问,先后获得“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河南省优秀办案检察官”“河南省...
我国《刑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出于监管安全的考虑,拘役罪犯的“回家权”往往处于...
为推动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避免其再次违法犯罪,最大限度挽救未成年人,近日,卢氏县人民检察院采取“检察官+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模式,对涉罪未成年人及监护人...
为推动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避免其再次违法犯罪,最大限度挽救未成年人,近日,卢氏县人民检察院采取“检察官+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模式,对涉罪未成年人及监护人...
为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罪预防工作,提高家庭教育质量,10月22日,卢氏县检察院采取“检察官+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模式对涉罪未成年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助推涉...
未检检察官,常被称作是帮教青少年的法治老师。在教师节来临之际,卢氏县人民检察院玲玲工作室收到了一封来自帮教对象的感谢信。这封信如同折射阳光的水滴、点缀春天的花朵...
在盛夏的烈日下,荷花以其独特的韵味悄然绽放,恰似青春的模样,充满活力与希望。8月21日,卢氏县人民检察院玲玲工作室联合轩合司法社工,共同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普...
“感谢检察院给我孩子改过自新的机会。”日前,在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的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不公开听证会上,小范(化名)的父亲拉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2023年1月...
未成年人心智和身体发育不成熟、自控能力较弱、辨识能力不强,向未成年人售酒、未成年人饮酒会对其身心健康和发育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容易滋生违法犯罪,扰乱正常社会公共秩...
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动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协作关系,4月11日上午,卢氏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检律联席会议。卢氏县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代表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