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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01 09:04|栏目: 检务公开

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228日在卢氏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京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关注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价值追求,围绕县委3833工作布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15个集体、41名个人获表彰,13件次品牌工作、典型案例、检察建议获上级肯定。马玲玲同志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一、融入中心大局,以更高站位服务高质量发展

始终以服务保障大局为己任,深刻把握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职责定位,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聚焦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谋划和推进工作,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

坚决维护安全稳定。全力守护高水平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行为,从严办理侵财类、赌博类等案件,着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针对春季失火案件多发,在依法从快打击的同时,全面排查森林资源防护公益诉讼监督线索。结合所办案件制作并发布防火宣传视频,组织30名法治副书记走村入户、走进田间地头,开展文明祭祀”“森林防火普法宣传,力争不漏一人、不少一户,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观念、防火意识,筑牢群防群治森林安全防线,受到县政协专项视察组充分肯定。

积极融入反腐败斗争。坚决扛牢反腐败斗争检察责任,依托监检协作机制,加强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协同保护。针对纪委监委移送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未履行约定义务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追回运营商欠缴资金,盘活资产促进养老事业发展。办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55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3人,涉案金额2141万元承办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的监委案件数量,连续三年位居全市基层院首位。

优化营商环境。立足我县服务企业年工作部署,主动靠前服务,通过专班赋能、专人对接、专项负责,精准摸排企业发展诉求,提供法律帮助,协调解决现实困难,以检察之力助企纾困、保驾护航。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活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针对重点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普法宣传,护航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对一起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从事生产作业案件,全市率先引入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组织多部门代表召开听证会,准确界定罪与非罪,依法作出法定不起诉处理,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持续推进社会治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县综治中心为契机,着力构建检察+综治协同联动模式,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阵地。加强与法院、司法局等入驻部门的横向沟通联络,引导7批次30名群众反映诉求,结合案情实际邀请值班律师、金牌调解员等专业力量参与析法明理工作,均已妥善处理,做法获省市检察院推广。充分发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未病作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就加强蕙兰保护宣传、邮政寄递安全监管等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由案到治提升县域治理能力和水平。

营造法治拥军氛围。持续深化军地检察协作,组织宣讲团开展送法助征兵活动,向预定新兵宣讲《兵役法》和兵役制度,帮助其树牢法治观念和职责意识,共促崇德尚法、拥军爱民的良好氛围。陕西秦岭北麓检察院、洛南县检察院及豫陕两地文旅局工作人员,到我院召开红二十五军长征路协同保护座谈会,就长征遗迹旧址保护信息共享、系统共治等进行探讨交流,展现我县英雄土地、红色莘川特色实践成效。办理一起涉军权益保护案件,在属地政府协同努力下,红三军驻地旧址修缮完工。

二、聚焦司法为民,以更暖底色践行初心使命

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从细处着手、实处着力,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传递党的温情,用心守护民生民利。

暖心回应多方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全力做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信访稳定工作。推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从做得到做得好提升,受理来信来访来电270人次,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三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率均为100%,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活动15人次,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检察听证30件次,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18 件次,在卢氏检察公众号创设建议征集专栏,主动听取意见建议,架起检民连心桥相关做法获市检察院肯定推广。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常态化参与治理欠薪工作,为8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20.54万元。搭建资金救助立体帮扶多元救助平台,拓宽救助资金来源,积极争取省市检察院利用上级财政资金参与救助,兜牢民生底线贡献检察力量。联合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救助对象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技术技能培训等协作,实现当下救与长久助相结合。与市院联合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争取上级救助资金4万元,合力开展对因案致困群众的暖心救助,厚植司法为民底色,被省检察院和省农业农村厅评为典型案例,系全市检察机关唯一入选案例。

聚力同行护成长。对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出重拳、零容忍,从严从快处理,批准逮捕1015人,提起公诉1237人。秉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工作理念,一手抓惩治、同步抓预防,不批准逮捕24人,附条件不起诉35人,相对不起诉44人,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同比下降56%。依托与县妇联建立的连翘花开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联合开展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法治教育,对监护不力的家长发放监护令,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以法治温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邀请团县委、教体局、代表委员、中小学师生零距离参加携手关爱、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打造阳光检察。联合司法社工对27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主题帮教39次,经教育帮教顺利回归社会7人,其中1人考入大学,2起案件被河南省社会工作部评为全省未成年人社会工作服务优秀案例。

三、深耕主责主业,以更实举措提升监督效能

锚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要求,务实推进政治业务融合三必有三必谈工作法,持续强化法律监督,全力守护司法公正。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有罪必罚、罚当其罪,批准逮捕5063人,不批准逮捕68人,提起公诉136196人,不起诉1523人。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监督立2件、监督撤案4件,纠正漏捕、漏诉17人,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等30件次,提起抗诉2件,确保诉讼活动依法有序。坚持办理上游犯罪必查资金流向的一案双查理念,强力打击洗钱犯罪,服务保障金融安全,被三门峡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表彰为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成效突出单位3名干警获市级表彰。强化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发出书面纠正意见采纳率达100%。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落实被判处拘役罪犯在执行期间回家制度的实施意见》,规范拘役罪犯回家权审批程序。依法开展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的巡回检察,着力提升刑罚执行质效。办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33人,守护司法公正底线。积极服务换届选举,主动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监督专项活动,防止有关人员违规参选竞选,保障基层选举秩序,相关经验做法获市检察院推广。

民事检察精准发力。恪守法律职能分工,运用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全面核查案件事实,厘清法律适用关系,规范高效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0件,制发检察建议21件,实现监督精准化、履职规范化,一份文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优秀法律文书。依托自研的民事支持起诉数字监督模型,办理的任某某等劳动合同纠纷系列案,先后获评市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优秀案例、省检察院工作交流案例,相关做法获省检察院肯定推广。1名干警荣立全市检察机关个人三等功民事检察办案团队获评省市模型推广优胜团队。

行政检察协同共治。着力加强和改进行政检察工作,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34件。以机制共建、常态联动促进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同向发力,相关做法在全市府检联动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规范执法行为,延伸建立检察+人社协作机制,做法获上级检察院推广。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将20幌子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该建议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在相关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依法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5件,提出检察意见7件,8人已被行政处罚,实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有序衔接。

公益诉讼稳进有力。聚焦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保护难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7件,发出检察建议23件,移送审查起诉1件。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双向衔接机制效能,以提案+建议共促传统村落保护,助力宜居宜业乡村建设,做法获省检察院肯定针对部分农村地区饮水用水保障问题,督促职能部门提升改造、消除隐患、长效监管。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针对洗车污水直排污染水体问题,督促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对36家洗车店污水排放实施常态化监管,筑牢水生态安全屏障。织密食品安全法治防线,督促职能部门对29家商场超市、夜市小吃车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规范食品经营秩序,守护群舌尖上的安全

四、强化管理赋能,以更严要求锻造检察铁军

树牢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工作导向,持续强化自身建设,以政治铸魂、党建引领、数字赋能、从严治检为抓手,淬炼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政治铸魂凝心聚力。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检察实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十五五规划《建议》,全年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100余人次现场交流发言,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能力。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上级检察院报送32件次,确保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积极落实从优待警举措,为15名干警晋职晋级。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依托卢氏检察公众号发稿285篇次,各级主流媒体刊发432 篇次,用心讲好检察故事,提升群众法治素养,6篇作品在市级评选中获奖。

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坚持党建引领、上下联动、内外协同,持续深化与省市检察院的党建联建联创机制,促推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山西隰县等3家检察院到我院开展主题共建、座谈交流,协同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发挥县直属总支组组长单位职能,组织党建观摩与现场评议,营造以查促改、以查促优的良好氛围。精心打造特色党建品牌,2起案例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事例,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效履职。

数字检察赋能增效。以最高检、省市检察院数字赋能法律监督活动为契机,深化模型建用工作,累计应用模型89个、成案105件,成案类型占全部监督事项91%。自研的5个监督模型上架省级以上模型库,其中2个上架最高检模型库,民事支持起诉数字监督模型在29个省份599家单位累计成案600余件,成案量位居全国第一,且被河南、山西两省检察院列为重点推广模型,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模型推广业务竞赛中分别获优胜提名模型”“模型推广一等奖。聚焦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探索运用区块链存证技术,实现公益诉讼案件证据实时采集、全程可溯,做法获上级检察院推广。

从严治检纵深推进。坚决履行党组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营造严的氛围。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违规吃喝集中整治,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作为、同步监督,通过开展组组会商、轮值督察,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探索建立司法履职档案,引导干警加强自我管理,形成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填报三个规定24件次,开展廉政及警示教育14次,为检察履职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检察院取得的各项成绩和进步,根本在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得益于纪委监委、各政法单位、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怀厚爱。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仍需加强;社会治理效能仍需进一步提升;复合型人才相对匮乏,队伍专业化建设仍需加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务必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十五五开局之年这一新起点、新征程,锚定省委两高四着力重大部署和市委36N目标任务体系,紧扣县委3833工作布局,以更加务实的保障举措、更为精准的监督办案、更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挺膺担当、加压奋进,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为现代化卢氏建设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思想根基。自觉将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各级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十五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明确目标方向,把准履职重点。持续深化学习成果,一体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打造特色品牌矩阵,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检察工作效能。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和重大敏感案事件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新时代检察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二是深化系统共治,服务中心大局。紧扣县域发展目标,将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相关决策部署与市检察院党政命题、群众监考、检察答卷工作模式相结合,找准服务中心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具化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等务实举措。聚焦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以民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检察听证等,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依托包企专班做实全要素服务、全流程保障,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及时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将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三是做优法律监督,助力提质增效。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强化检察监督的重要要求,聚焦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精品案件。深入挖掘监督线索,推动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着力纠正深层次、普遍性问题,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可信。深入践行政治业务融合三必有三必谈工作法,精准打击涉黑涉恶、严重暴力、信息网络及未成年人犯罪等,力促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以高质效履职震慑犯罪、安定人心。深化落实府检联动、监检衔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常态化沟通,凝聚共识、汇聚合力。树牢创新思维,强化数智赋能,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四是建强检察队伍,锻造过硬素能。坚持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一体强化,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深学、细悟、笃行,持续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全方位加强检察管理,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专业实训,培养一批复合型标兵能手。充分发挥全国先进工作者马玲玲模范引领作用,汇聚众智、竞相出彩,让学习榜样、争当先进蔚然成风。坚持严管厚爱,深入落实从优待警工作举措,以暖心关爱促实干担当。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扎实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展现新时代检察铁军良好风貌

各位代表,使命催人奋进,实干铸就未来。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因为相信才看见的革命逻辑坚持做难而正确的事的革命方向坚持困难面前逞英雄的革命作风,不断开创卢氏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奋力谱写现代化卢氏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有关用语说明

(按照在报告中出现的先后顺序)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高检党组领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是立足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历史方位,提出的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通过检察履职办案,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2025年根据党中央部署的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结合检察机关职能定位,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聚焦加强涉企刑事案件立案监督”“推动涉企刑事挂案清理11个方面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查纠结合,综合运用检察职能,依法监督纠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努力为企业营造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国检察机关建立的一项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制度。检察机关在群众信访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补齐相关材料以及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等程序性回复;对于符合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3个月内答复办结结果;未办结的答复办理进展情况。

政治业务融合三必有三必谈工作法: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聚焦最高检明确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及省检察院抓实三个效果融合指导机制部署,汇聚众智形成的符合三门峡检察实际的具体实践路径。即:办理每一起案件中,必有体现人民群众满意的程序环节,每一份审查报告内,必有追求三个效果的说理阐释,每一个司法决定前,必有首先从政治上看的审视研判;在集体研究个案时,必谈如何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方法,必谈如何强化法律监督的考量,必谈如何稳控案件风险的措施。

洗钱犯罪: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拘役罪犯回家权我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该规定多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的罪犯,目的在于平衡惩罚与教育改造,帮助罪犯回归社会。

剥夺政治权利:依法剥夺犯罪分子在一定时期内享有法律规定政治权利的一种刑罚。我国《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该权利不同于刑事侦查权,是非强制性的法律监督权,在尊重人民法院裁判中立性和既判力的基础上依法履行,取得的证据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府检联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加强衔接联动是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具体实践,双方共享行政执法信息和检察监督信息资源,找准双方关心关注的共同点、协作配合的着力点,共同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共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实现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持续提升。

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并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主要目的在于消除追责盲区,打破不刑不罚怪圈。

数字检察:检察机关通过数字化技术建立应用法律监督模型及配套系统,发现类案线索进行融合式监督,并对社会治理提出系统性完善建议的新模式,是法律监督手段的革命和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依托。

组组会商: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同驻在单位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模式,从2024年开始,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定期举办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组组会商,会后统一归类梳理会商意见,建立一体整改台账,确保会商意见项项落实。

司法履职档案: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出台的工作机制,围绕检察办案、综合业务、重点工作等9个方面对从事检察业务工作的检察人员日常履职、司法作风、职业操守等情况的综合记录,通过强化客观实绩、督察通报、案件评查、外部评议等结果的关联运用,作为入额退额、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强化对务实重干、高效履职的正向引领。

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实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实施《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高三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三个规定

党政命题、群众监考、检察答卷:三门峡市检察机关为更好跟进融入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创新的工作模式,通过提请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出题,由检察机关项目化实施析题,贯穿全过程民主监督审题,与相关单位联动推进解题,努力形成党委政府认可、社会各界满意的高成色检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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