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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检风采】《人民检察》总第952期刊登:贯通推进“三个管理”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

发布时间:2025-11-20 08:34|栏目: 基层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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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通推进“三个管理”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

刘京锋  陈莎

最高检党组提出“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要求以来,河南省卢氏县检察院坚持“理念更新、质效分析、智慧管理”,不断压实责任,提升办案质效。 

一、以“战略思维”为引领,抓实业务管理

立足宏观层面、全局视野,从“理念更新、质效分析、智慧管理”三个维度梯次推进,确保检察业务整体谋划、融合发展。 

一是更新司法理念。以集体研学、理论研讨、案例讲评等方式,深化“三个善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解与运用。同时,持续推动与公安机关法院、律所的研讨交流,进一步拓宽办案思路,统一认识、凝聚共识。二是做实业务质效分析。聚焦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做实业务质效分析。紧盯倾向性、异常性、典型性问题,做实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靶向补强监督短板。同时,探索将检察业务数据与公安机关、法院等数据横向比对,聚焦党委、政府关心关注、多发疑难案件进行专项分析、会商研判,形成专题报告,延伸治理深层次社会问题,确保法律监督焦点与党委工作重点同频共振。三是数字赋能智慧管理。借鉴应用先进数字检察模型,研发务实好用的监督模型,通过信息提取、智能辅助等全面审视、延伸自省,深挖法律监督线索。举办人工智能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专题培训,研发DeepSeek等生成式AI技术在法律监督领域的创新应用,助力提升业务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以“系统思维”为核心,抓实案件管理

将事前和事中嵌入式管理、事后评价式监督相结合,压实“五大管理主体”协同联动责任,为检察权运行“加把锁”。一是强化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业务决策管理。充分发挥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决策把关、业务指导作用,坚持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季度考试制度,固化“类案检索、法律文书审查、会后评议”机制,推动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强制检索和参照适用。二是强化办案部门自我管理。细化落实“检察官职权清单、检察辅助人员职责清单、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单”等,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请示报告和反馈落实。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跟庭评议。三是强化案件管理部门专门管理。通过定期核查开展实质性监控,梳理办案流程、文书制作等不规范问题,督促轻微问题立行立改,普遍问题清单式提醒或集中讲评,杜绝“马虎症”“卡点办案”等问题。四是强化检务督察部门司法责任管理。贯彻最高检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司法责任追究条例,探索建立本院常态化检查督促、追责惩戒机制,真正让司法责任制“带电长牙”。五是强化政工部门干部人事管理。对办案质效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中优先考虑,对先进案(事)例通报表扬,实现“管案”与“管人”有机衔接。 

三、以“闭环思维”为保障,抓实质量管理

加强对业务办案的微观管理与质效把控,以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履职档案为抓手,完善质量标准、质检程序。一方面,健全完善“一案三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把脉问诊”作用,深化本院“自评+互评+讲评”工作机制。对评查出的优秀案件、法律文书进行展示宣介,树立高质效办案标杆;对瑕疵案件、不合格案件及法律文书曝光晾晒, 确保可参照、受触动、有镜鉴。另一方面,细化检察官履职档案运用。探索建立检察官履职档案,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进行同期比对,逐案逐人形成评查档案。对个性问题剖析原因、找准症结;对共性问题反向审视,杜绝惯性思维、旧错再犯。研发履职档案电子系统,动态记录检察官办案质效、典型案例培育、特色品牌打造等情况,强化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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