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检察之窗 > 基层动态

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国庆中秋双节节前廉政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5-09-27 17:21|栏目: 基层动态

全体检察人员及家属:

金秋送爽,丹桂飘香,国庆与中秋双节将至。在这举国欢庆、万家团圆的美好时节,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向全体检察人员及家属,致以最诚挚的节日问候与最美好的祝福!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家风家教是一个家庭最宝贵的财富”。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既是检察人员休憩蓄力的温暖港湾,更是拒腐防变的重要屏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以优良家风涵养清朗检风,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度过风清气正、文明祥和的佳节,现向大家发出如下廉政提醒:

一、坚守纪律底线,筑牢思想防线

全体检察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的重要意义,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日常、化为自觉。始终保持对纪律规矩的敬畏之心,不触碰廉洁红线:杜绝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警惕各类隐蔽方式的利益输送;不接受案件相关人员的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坚决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以实际行动守护检察队伍的纯洁性。

二、弘扬优良家风,争当廉洁“贤内助”

家属是检察人员最亲密的家人,也是家庭廉洁建设的重要力量,希望大家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共同守护家庭幸福:

(一)做“廉洁守门员”:自觉抵制各类利益诱惑,不插手、不干预检察人员司法办案,不充当“司法掮客”,坚决拒绝案件相关人员的请托说情与礼品礼金;严格遵守规定,不违规从事与检察职权相关联的经营活动,为检察人员公正履职扫清干扰。

(二)做“家风引导员”:多关注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的生活状态,留意日常消费、社交应酬等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常与家人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自由账”,常吹“廉政风”、常念“廉政经”,用温情守护廉洁初心。

(三)做“事业护航员”:树立勤以养志、俭以养德的家庭理念,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远离攀比奢华;以良好家风涵养检察人员的职业操守,全力支持其公正司法、依法用权,共同维护家庭幸福与检察荣誉。

三、强化自我约束,规范言行举止

全体检察人员要严格遵守《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时刻牢记检察身份与职责使命,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在社交场合严守保密纪律,绝不泄露检察工作秘密;不进入私人会所、高档娱乐场所等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场所;不与社会闲散人员、有不良记录者过度交往;不发表、不传播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言论与信息。同时,切实履行安全责任,节日期间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离开办公区域时,务必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办公场所安全。

家风正则检风纯,检风纯则事业兴。让我们携手同心,以清廉家风涵养优良检风,共同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与制度防线,为推动我县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更多力量!

再次祝愿全体检察人员及家属节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卢氏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9月27日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