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律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也谢谢大家这段时间对我的帮助和教育,我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好公民。” 近日,在卢氏县检察院“玲玲工作室”里,一场特殊的不起诉宣告仪式顺利举行。承办检察官马玲玲郑重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对未成年人小远(化名)作出不起诉决定,为其9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画上圆满句号。曾经因一时糊涂涉嫌盗窃的少年,如今已重新寻回人生方向,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的蜕变与成长。 9个月前,未满18周岁的小远因一时贪念实施盗窃行为,案件移送卢氏县检察院后,“玲玲工作室”承办检察官马玲玲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同步委托司法社工对小远开展社会调查。 社会调查显示,小远成长于特殊家庭,父亲早年离世,母亲改嫁后,他一直跟随外婆生活。因长期分离,小远与母亲之间存在明显隔阂,家庭间缺乏有效沟通。经过综合考量,卢氏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定9个月考验期,由“玲玲工作室”组建“检察官+司法社工+监护人”帮教小组,开展精准帮教。 考验期内,帮教小组结合小远的家庭背景和性格特点,量身定制多维帮教方案,通过开展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榜样教育、志愿服务等方式,精准发力助其蜕变。如今,考验期已满,经全面考察,小远的法律意识显著提升,家庭关系明显改善,再犯风险较小。更令人欣慰的是,小远主动前往江苏务工,已凭借吃苦耐劳找到了工作,有了稳定的收入,不仅树立了清晰的人生目标,更学会了扛起家庭责任。 “附条件不起诉不是纵容,而是法律给予迷途少年的重生机会;不起诉宣告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的起点。”承办检察官马玲玲在宣告仪式上叮嘱小远,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坚守法律底线,努力工作,用奋斗书写精彩人生。小远也坚定表示,将牢记检察官和社工老师的教诲,踏实做人、绝不辜负大家的关心与期望。 “玲玲工作室”作为卢氏县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阵地,持续深化“检察+社工+家庭”协同帮教模式,将司法温情融入每一起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下一步,该院将不断完善帮教体系,精准开展帮扶救助,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助力更多迷途少年重拾信心、回归正途,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