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卢氏县检察院将检察听证作为司法办案“新常态”、定分止争“新利器”、回应民意“新路径”,一体推进体系构建、效果保障、机制创新,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注重发挥“外脑”优势,夯实听证基础。一是规范听证流程。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为指引,制定《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工作细则》,制作一体化听证流程指引图,增强听证工作可操作性。将听证费用纳入办案经费予以保障,明确补助标准,提升积极性,助推检察听证有序开展。二是精准人员选配。积极发挥27名听证员系技术骨干、法律专家、人民调解员等,涵盖教育、法律、民企等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社会经验优势,结合案情特点精准匹配人员,确保“人”“案”相适。三是构筑多维监督。把公开听证作为主动接受监督、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载体,充分释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第三方”监督效能,主动邀请其参与检察听证等办案活动65人次,多方听取意见建议,改进检察工作。针对案件需求,邀请群众代表参与“上门听证”等检察活动210余人次,有效提升检察工作知晓度、公信度。
二、注重把准案件焦点,深化听证质效。一是常态化拓宽范畴。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点,严格落实“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引导办案人员树牢“愿听证、会听证、敢听证”理念,将检察听证作为常态化工作做实做细。2023以来,共组织听证73件次。二是高质效引领带动。坚持将检察听证作为“一把手”工程,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主持社会影响大、矛盾纠纷突出等复杂案件的听证占比52.1%,有效发挥头雁效应。如该院检察长办理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行工资返还仪式,为7名农民工现场发放被拖欠近五年的工资2.52余万元,当日举行公开听证会,与会听证员和涉案农民工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三是实质性化解矛盾。将检察听证作为矛盾化解的“终点站”,充分发挥其对类案、小案办理的柔性作用,针对不起诉案件开展检察听证52件次,矛盾化解率100%。如办理的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涉案双方系离异关系,因子女看望问题引发纠纷,女方对男方驾驶的奥迪车辆进行踏踹,后经鉴定车辆受损价值9598元。为化解矛盾,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进一步说明法理、讲明情理,女方主动赔偿10586元,矛盾得以实质性化解。
三、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激活听证效能。一是集中听证高效化。根据案情复杂程度、社会影响等,对拟听证案件进行梳理研判、繁简分流,对于同类型或简易案件探索集中听证15批34件,会前细化审查案件材料、梳理事实争议焦点、单列法律参考要点,便于听证员全面、准确掌握案情。会上靶向答疑、析法明理,确保简“流程”不减“质量”,检察听证“质”“效”双优。二是上门听证便捷化。积极探索并全面推进上门听证,努力做到检察服务“零距离”,将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如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因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系夫妻关系,为有效化解矛盾,解法结、纾心结、破困结,将检察听证室搬至农家小院,邀请20余名村干部、村民及近亲属代表现场旁听,确保矛盾化解在当地,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审核:潘高祥
文稿:苗蕾 陈莎
编辑:王群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