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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玲玲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发布时间:2025-04-30 12:50|栏目: 基层动态

马玲玲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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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4月2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会上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马玲玲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受到隆重表彰。据悉,全国检察系统共有17人获此殊荣,马玲玲为河南省检察系统唯一获奖者。

 

来源:正义三门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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