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给我孩子改过自新的机会。”日前,在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的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不公开听证会上,小范(化名)的父亲拉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2023年1月11日晚,小范与三名同伴商议到卢氏县县城盗窃车内财物。1月12日凌晨,先后通过打砸车窗,将两辆车内的财物盗窃,四人共盗取现金8000元、数箱名酒和两条香烟。后经卢氏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盗烟酒计人民币15356元。被盗现金及烟酒共计23356元。案发后,小范家属分别赔偿两个车主2000元和30000元,并获得两位被害人谅解。承办该案件的检察官马玲玲向记者介绍,在对其调查中得知,小范在某技术学院学习汽修专业,因受伤办理休学,由于身体未恢复,后退学在家养伤。
案发时,他正处于在家养伤时期。在与小范接触中,觉得他对人有礼貌、守规矩、平时比较老实,并且社会关系十分简单,并无犯罪前科。“此案中,小范属从犯,且为未成年人,我院拟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马玲玲介绍,此案中,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涉及其它案件,作另案处理。其他两名同伴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免于刑事处罚。
为保护涉罪未成年人隐私,帮助小范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卢氏县检察院举行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公安机关办案民警、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参加听证。听证会上,检察官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基本案情、证据及处理意见、理由和法律依据。结合全案事实与证据,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主观恶性不大,案发后认罪悔罪,经过听证员认真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同时对涉罪未成年人以后的学习生活提出殷切希望。
“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并不是案件的终结。”马玲玲介绍,为了给小范按下“人生重启键”,检察机关为其设置了6个月的考察期,并制定了精准的帮教措施,帮助迷途少年重回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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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群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