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22 | 栏目: 综治平安建设
2024年2月6日,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京锋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2023年的检察工作成果,并对2024年的工作进行了展望。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会议列席人士听取了报告。
回顾2023年,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坚持“小院要有大作为、山区院实现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3733”工作布局,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整体工作成效明显。21个集体、61名个人获上级表彰,市检察院张道伟检察长等领导12次批示肯定,1起多元救助案件被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发布为典型案例,8起案件入选省、市检察院典型案例。检察官马玲玲被人社部、最高检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检察官助理滕鹏飞被最高检表彰为“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个人。
展望2024年,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是落实现代化卢氏建设“3733”工作布局突破成势之年。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紧紧围绕县委中心任务,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力抓实高质效检察管理,持续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以优质检察服务助力卢氏高质量发展。
东风吹来满眼春,潮起正是扬帆时。刘京锋检察长表示:在新的一年里,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肩负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历史使命,带起强化法律监督的新节奏,跑出维护公平正义的加速度,书写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和保障现代化卢氏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