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4月15日在卢氏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刘京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卢氏县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县委团结带领全县干部群众,同心同向,尽锐出战,苦干实干,攻坚克难,摘穷帽、拔穷根,谋发展、奔小康,惠民生、聚民心,扬眉吐气铸辉煌。五年来,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和县委、市检察院的部署安排,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经受锻造,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更加自觉融入党委、政府大局,依法能动履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五年来,保持31年省级文明单位荣誉,连续两年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山花”被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1名同志被最高人民检院确定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16名重点宣传对象之一,56个集体、189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一、 坚持初心使命,着力强化政治自觉
坚定不移抓实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第一任务,作为党的建设根本来抓,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自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行检察职责的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及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2次。严格落实政治责任,完成上级院巡视整改2次。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力,5个党支部均被评为“五星级党支部”。坚定不移夯实思想根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院领导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直接办案363件,化解信访矛盾76件。
坚定不移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上用力。聚焦六大顽瘴痼疾,排查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建立健全26项制度规范。二是在检务督察上用力。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开展“以案促改”等专项整治活动50余次,把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在作风纪律上用力。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生态持续优化。
二、 坚持服务保障大局,着力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批捕起诉各类刑事犯罪2959人,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落实“是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的办案原则,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批准逮捕涉恶及“保护伞”犯罪案件9件31人,提起公诉10件63人。检察长出庭公诉范某等4人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案,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说法,300余名机关和村组干部受到警示教育。审查起诉的三门峡市公安局原副县级侦察员芦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个集体3名个人被表彰为全市扫黑除恶先进。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先后选派10名干警长期驻村专职开展脱贫攻坚工作,53名干警与汤河乡魏王坪村75户299名贫困群众点对点结对帮扶,抓党建促脱贫,该村支部被评为“五星级党支部”。在疫情防控和防汛抢险期间,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包扶村一线调研,带领干警开展主题党日及志愿服务,捐款捐物,助力食用菌、中药材、林果业生产及销售;多方联系外出务工途径,增加农户收入。先后争取资金200余万元,帮助包扶村完成筑坝、修路、建桥、路灯安装等30余件实事,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1个集体3名个人被表彰为全县脱贫攻坚先进。
有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检察机关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法治服务保障实施意见》,与县工商联会签《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民营企业代表召开联席会议,参加“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听取意见建议,凝聚发展共识。班子成员带领公益诉讼部门干警深入民营企业走访调研40余次,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提升民营企业管理水平。依法监督撤销某民营企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保护民营企业典型案例。
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加强与公安、信访等部门沟通协调,在全国两会、建国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重大节点,妥善做好重点人员稳控工作,持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树牢“办信就是办案、办信就是办民生”理念,耐心听取来信人诉求,做好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工作,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五年来,院领导带头办信接待群众来访509人次,受理群众来信235件,均在7日内进行程序性回复并按期办结。积极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实实在在为困难群众解决问题。
三、坚持客观公正立场,着力提升监督质效
以求极致为标准,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677件938人,提起公诉1449件2021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不批准逮捕111件244人,不起诉35件52人,监督移送单位撤回38件119人。对邻里纠纷、危险驾驶等轻伤害案件公开听证后做相对不起诉,减少社会对抗,多名群众送锦旗表示感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729件1050人,持续优化“案-件比”,呼应人民群众司法期待。与县纪委监委实现有效对接,探索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受理、审查、起诉衔接机制,受理县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5人,提起公诉12人。强化刑事监督,监督立案14件16人,监督撤案19件,纠正漏捕漏诉56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财产刑执行不当等提出监督意见,均取得明显成效。
以精准监督为追求,持续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坚持与法院同心同向,监督纠错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审结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65件,发出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39件,均被采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9件,促成行政机关撤销行政决定10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对监督申请不成立的案件,认真做好释法析理、息诉服判工作,维护法律权威。办理的1起借款合同纠纷案,通过公开听证促成双方和解,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执行活动监督优秀案件”。省市民行工作现场会先后在卢氏召开,我院作了行政执法监督经验发言。
以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为己任,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围绕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在食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军营周边环境、英烈保护等多领域实现公益诉讼的全覆盖。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51件,立案7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9件。受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0件,立案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针对城区现制现售饮水机管理混乱、居民低保、农村五保资金发放不规范、药店药品保存条件不达标等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检查整改,收到良好效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对全县中小学校营养餐发放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学生吃上放心餐,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专刊刊发。全省检察机关“如何确保公益诉讼在基层落地生根”现场会在卢氏召开,邀请部分国家和省人大代表参加会议,我院经验做法受到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
四、坚持创新创优创精品,着力培育特色亮点
打造文化品牌,树立良好形象。创办内部刊物《山花》20年来,累计发表干警作品2200余篇,精心打造干警精神家园。凝练出“山花烂漫报春晖”的卢检精神,“每一起案件都体现公平正义、每一项工作都做到力求极致、每一位干警都能够爱院如家”的卢检愿景,引领干警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举办“卢氏·山花”笔会,邀请《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晋陕豫检察文学代表参加座谈,提高“山花”品牌知名度。高质量建成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山花主题馆”,编纂出版20余万字《卢氏检察志》,进一步丰富“山花”品牌内涵,赓续检察文化血脉,助推检察事业蓬勃发展。2021年高检院组织的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品牌选树活动中,“山花”作为河南省唯一入选品牌,被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守护绿水青山。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推动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先后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会签“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以及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工作机制,坚持以制度化凝聚公益保护合力。针对县域内古树名木普遍无人管理、部分稀有树木濒临死亡等情况,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强化保护措施,该做法得到王清华书记批示肯定,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和多家省级媒体转发推广。针对淇河流域存在的污染问题,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职整改,有效护航南水北调工程卢氏境内水源安全,该案入选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专刊刊发,受到高检院、省委、省人大、省政府4位领导批示肯定。
用心搭建平台,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成立集执法办案、教育帮教、心理咨询、法制教育功能于一体的“玲玲工作室”,以员额检察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马玲玲为主要负责人,多元化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63件109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持“高压零容忍”,依法快捕快诉;抗诉改判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3人。选派院领导、员额检察官和部门主任担任“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50余次;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120余人次,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200余人次,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走出阴影,顺利重返校园,更好回归社会。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县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分别作出向未检工作负责人马玲玲同志学习的决定,马玲玲先进事迹座谈会先后6次在我院召开。
五、坚持强基固本目标,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检察改革落地见效。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内设机构总数精减41%,在全市率先实行捕诉一体,构建起“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为主体的法律监督职能体系。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建立健全责权明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系统化监督体系。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建立检察官办案质效评价体系,专业化建设得到加强。
队伍素能稳步提升。着眼新时代检察履职需要,出台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优化人员配置,先后成立了涉黑犯罪检察组、职务犯罪检察组等办案团队,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坚持“卢检课堂”,每月进行“卢检之星”评选,提高干警理论素养和实战能力,先后获得省市“优秀办案团队”“优秀检察官”“优秀公诉人”等荣誉。注重严管厚爱,建立健全绩效考核管理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
基础建设统筹推进。注重智慧检务建设,建成并应用远程提审、庭审和远程送达办案380余件,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司法办案节奏不乱、工作不断。强化新媒体应用,高标准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方便群众通过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电话热线等多种渠道进行控告、申诉和举报。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听证室、控申便民服务中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等建设,监督办案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检察履职更加透明。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把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依据。加强代表委员联络,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企业家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座谈会等活动,报告检察工作,虚心接受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权利,纠正侵犯律师执业权利问题8起。深化检务公开,综合运用新媒体实时发布检察动态,并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599件、重大案件信息325件,院班子成员走进县直各单位及各乡镇,宣讲“三个规定”并通报检察机关落实情况,增加检察履职透明度。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县检察院经历了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完成了检察职能重塑,各项检察工作在稳进中落实,在落实中提升。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县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服务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的思路还不够开阔、针对性还不够强、成效还不够显著;二是检察人员素质能力还不够全面,能动司法、精细办案、创新履职方面还存在差距;三是法律监督的支持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刚性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各方支持,认真研究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思路和2022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的整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争先进、创一流”目标,遵循“一二四六”工作思路,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以“能力作风建设年”“质量建设年”为抓手,依法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党旗添彩,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定政治立场,扛牢政治责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和政治责任,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深入领会“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政治建设抓“融合”,切实把“从政治上看”融入检察履职各环节、全过程,努力推动讲政治与抓业务互促共进,有机统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二、强化大局意识,服务保障安全和发展。服务大局抓精准,从严从细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高质量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等制度,更好做实诉源治理,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开展军地检察协作,加强军事设施保护等国防和军事领域公益诉讼,坚定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三、聚焦监督主业,提升监督工作水平。始终把牢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案-件比”业务评价体系为牵引,以智慧检务为保障,促进检察业务提质增效。着眼法律监督难、软的问题,积极稳妥把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共同建好做实。与法院建立会商机制,强化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精准监督,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携手其他执法司法机关更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加大对典型案例和特色品牌的选树培育力度,持续扩大“玲玲工作室”、守护绿水青山等系列工作品牌的影响力。
四、统筹四大检察,办好为民实事。司法为民抓实事,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小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强化未成年人、老人等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做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做好检察听证、司法救助,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案结事了政和。积极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新路径,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公益专项行动,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锻造过硬队伍,夯实发展根基。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增强践行初心使命自觉。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组织“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大练兵”,推动司法理念、工作作风明显转变,队伍素能大幅提升。坚持严管厚爱,不断加大从严管党治检力度,认真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围绕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完善“明责、履责、督责、问责”闭环机制,进一步规范队伍管理。传承“逢先必争、逢旗必夺”精神,弘扬“山花烂漫报春晖”的卢检精神,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大道修远,重任在肩!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用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为指引,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坚韧不拔的毅力,加快推进卢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格局。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一项诉讼制度,对于依法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繁简分流、提升诉讼质量效率、完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少捕慎诉慎押是党和国家确立的刑事司法政策,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具体要求,是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后确立的一项重大的刑事司法政策。少捕,是指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羁押,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的审查,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尽可能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犯罪嫌疑人羁押候审。慎诉,是指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发挥审查起诉的审前把关、分流作用。慎押,是指加强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及时变更、撤销不必要的羁押。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等重罪案件以及犯罪情节虽较轻,但情节恶劣、拒不认罪的案件体现当严则严,该捕即捕,依法追诉,从重打击。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2019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公开向社会承诺对群众来信“7日内回复、3月内答复”,称之为“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河南省检察院认为,“小信件”办理,联系的是民心民意,体现的是工作作风,践行的是为民宗旨。以办信工作为“突破口”,可以撬动全省检察机关工作作风的全面转变,推动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倒逼办案质效的全面提升。省检察院的相关做法受到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批示肯定。
三远一网: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项目,包括远程提审、远程开庭、远程送达和检察工作网。
案-件比:“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案-件比”中“件”数越高,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多,办案时间越长,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低,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差。计算“案-件比”的重要意义在于,引导各地检察机关通过提高办案质效,将上一个诉讼环节的工作做到极致,以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环节,从而节约司法资源,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评价。这是检察机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
“一二四六”工作思路:是三门峡市检察院新一届党组班子提出的,明确了全市检察机关接续奋斗的精神引领、基本原则、奋斗目标和基本思路。“一”就是传承一个精神,即:逢先必争、逢旗必夺。“二”就是贯彻两个原则,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牢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四”就是四个“有为有位”奋斗目标,即:在忠诚履职、狠抓业务上有作为,在上级院心目中有地位;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有作为,在党委政府心目中有地位;在司法为民、保障民生上有作为,在人民群众中心目中有地位;在文明创建、全面发展上有作为,在检察干警和社会各界心目中有地位。“六”就是“六个抓”基本思路,即:政治建设抓融合、服务大局抓精准、司法为民抓实事、业务工作抓质效、检察管理抓规范、队伍建设抓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