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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首例行政公益诉讼 案件公开听证会

发布时间:2021-06-16 18:40|栏目: 热点专题

    

    2021年611日,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拟作终结审查决定举行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卢氏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7名担任听证员,2名人民监督员参加,对该院办理的卢氏县住建局怠于履行污水排放设施管理案的办案工作成效进行检验。第二检察部主任潘高祥作为该案的办案检察官参加会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出席听证会。会议由该院副检察长李少军主持。


    会上,该案承办检察官潘高祥就该起污水排放设施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县住建局就收到检察建议后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汇报,听证员对案件相关问题分别向与会单位提问,检察机关和被监督行政机关对提问进行逐一解答。


    听证员经讨论后一致认为,污水排水设施监管不仅是涉及环保问题,还是与人们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督促行政职能部门及时整改,效果明显,推动了卢氏县住建局开展污水管网监管工作,并制定长效协作机制,公益得到了有效保护,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做出终结审查决定。


案件终结审查并不意味着监管结束,该院副检察长李少军总结说,防止违法问题“死灰复燃”还需要各方持续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也需要持续跟进落实,只有坚持维护公益方能长效保障污水排放合规安全,共同维护“自由山水,清清卢氏”的良好生态环境。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途径和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内容。今后,卢氏县检察院将继续推进案件公开听证活动,不断提升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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