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22 | 栏目: 领导访谈
——2024年2月 日在卢氏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京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小院要有大作为、山区院实现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3733”工作布局,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整体工作成效明显。21个集体、61名个人获上级表彰,市检察院张道伟检察长等领导12次批示肯定,1起多元救助案件被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发布为典型案例,8起案件入选省、市检察院典型案例。检察官马玲玲被人社部、最高检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检察官助理滕鹏飞被最高检表彰为“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个人。
一、聚焦为检察铸魂,在把牢方向中书写对党忠诚
旗帜鲜明讲政治,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要工作及重大事项21次,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朝着正确方向前进。县委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县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常态化府院府检联动机制的意见》,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探索实践司法办案“三个效果”融合指导机制,被省检察院确定为试点单位,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案例获评2023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典型案例。
强化理论引领筑牢思想根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把“学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党组专题学习研讨5次,党支部集中学习交流10次。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28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13次,特邀县委理论宣讲团成员作专题宣讲报告,确保上级决策部署条条落实、事事见效。
坚持正确导向守牢思想防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切实将意识形态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督促全体人员严守办案纪律和网络安全纪律要求,强化对重大敏感案事件和日常工作宣传报道的审核把关,做好舆情防控和风险防范,全年保持零舆情、零事故。
二、聚焦为大局服务,在保障发展中展现检察担当
围绕县委“3733”工作布局,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依法能动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展现检察作为。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影响人民群众利益的犯罪行为,依法惩处侵犯人民群众财产案件40件61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83件147人,涉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63件123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定期排查涉黑恶案件线索,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深化监检协作配合,成功起诉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贾金富(副厅级)等职务犯罪被告人4人,在反腐败斗争中展现担当作为。对居民小区“飞线充电”、违占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问题精准发力,以检察建议督促限期整改,以跟进监督、“诉”的确认消除安全隐患、防范潜在危险。
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2件5人,起诉6件10人,1起立案监督案件被省检察院、省工商联发布为安商惠企服务发展典型案例。持续丰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检察实践,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类案监管漏洞,向涉案通信行业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规范通信市场经营管理秩序。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发挥包企专班作用,协调解决燃气使用、融资平台搭建、厂房租金减免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验收等问题,维护经济秩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持续发力推动乡村振兴。联合帮扶的两个行政村党支部开展“手拉手”结对共建活动6次,为汤河乡魏王坪村协调修建950余米产业用道。支持1名结对帮扶人员回乡办鞋厂,让其“加把劲、跑起来”。持续深化“心桥工程”,将38名“法治副书记”对接的全县99个行政村(社区)作为深化阵地,协同开展结对共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联合一村一警、综治网格员等力量,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护好群众“钱袋子”。
因案施策完善社会治理。探索建立“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被列入县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办理涉耕地资源保护案件11件,督促整治非法占用耕地4017平方米,做法获市委、市检察院编发推广。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漏洞,督促推动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管控,做好源头预防。主动分析研判近5年来涉枪支爆炸物案件情况,以检察建议督促开展缉枪治爆整治专项活动,推进诉源治理,获评全市“五佳”检察建议。
三、聚焦为人民司法,在守护民生中诠释如磐初心
坚持人民至上,精细化做好司法为民各项工作,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受理群众来信53件,接待群众来访126人次,接听来电152人次,面对面接谈率、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和三个月内答复率均为100%,班子成员包案办信35件,减少无效信访、多头信访,连续多年保持涉检零上访和重复信访零积案。邀请各界人士参与检察听证26件,为律师提供阅卷等服务58人次,依法办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案件8件。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零容忍”,批捕19人,起诉31人,判处实刑率100%。严格依法履职,追捕漏犯3人,均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批捕12人,起诉18人,依法追诉漏犯2人。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引入司法社工开展专业矫治,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督促职能部门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控辍保学、强制报告等问题监管,联合民政部门对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救助,每月发放1050元生活补助。发出督促监护令14件,督促失责家长“依法带娃”。积极推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合作机制探索,落细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共同责任。
担当作为办好为民实事。常态化开展“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活动,帮助农民工追讨血汗钱17余万元。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针对公共餐具不符合消毒安全标准、违法添加非食品原料罂粟壳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关闭相关生产消毒餐具作坊、取缔有关肉类加工零售门市,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保障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诉权平等。切实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作用,为23名因案致困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金16.57万元,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
四、聚焦为法治担当,在护航公正中履行检察使命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公信。
刑事检察持续优化。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惩处各类犯罪行为,批捕55人,起诉247人。加强轻罪治理体系司法实践,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不捕38人,不诉83人。强化刑事诉讼制约监督,监督撤案8件,纠正漏捕漏诉33人,针对侦查活动违法书面提出纠正意见66件。积极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效率。强化案件审查把关,构建刑事案件要素式审查机制做法获省、市检察院肯定。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对财产刑执行、监管执法、社区矫正等开展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1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获评全市典型案例。
民事检察精准有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司法需求,办理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执行监督、民事支持起诉等民事检察案件46件。对裁判结果正确不符合监督条件案件,劝导申请人服判息诉,维护审判权威。与法院、司法局分别会签《关于建立新时代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凝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合力,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4件,其中依法能动履职帮助18名未成年在校生追索教育培训费经验做法获市院检察长批示肯定,1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支持起诉案入选全省优秀案例。
行政检察全面深化。依法对行政生效裁判及行政审判和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开展监督,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26件。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新要求,完善内部案件移送机制,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14人依法建议行政处罚。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发现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1件,及时移送办理,督促整改到位。深化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市委编发推广。
公益诉讼检察规范提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件,涵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安全生产、军人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和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司法保护得到社会认同。1起督促整治农村垃圾堆污染环境案被市检察院评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对泄露公民身份信息牟利的董某某,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令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督促收回水土保持补偿费25万元。建立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筑牢红色资源保护屏障,让“英雄土地,红色莘川”成为革命老苏区县最靓丽的底色。深化“河长+检察长”机制,与洛宁县检察院等建立洛河流域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与西峡县、淅川县、栾川县、陕西省商洛县检察院建立鹳河——淇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以一体履职强综合治理之势,护流域生态之美。
五、聚焦为发展强基,在严管厚爱中锻造检察铁军
坚持多角度培育、全方位历练,打造一支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基固本。
提升素能强根基。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139件,以“头雁效应”带动整体素能提升。探索综合业务“骨干教新兵”、办案业务“能手带新手”,实施“青年练训成长”计划,助推“领军、骨干、后备”三类人才梯次发展。7篇调研文章获省级以上核心期刊采编,9名干警在最高检、省、市检察院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获表彰,3名干警入选省、市检察院人才库,我院在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上做经验发言。匡正选人用人导向,为17人次晋升职级,遴选员额检察官4人,选树“全国模范检察官”马玲玲等一批先进典型,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勇毅前行。
从严治检促廉洁。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落实“廉政家访”、季度谈心谈话制度,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组组会商”会议,深化“两个责任”落实,凝聚全面从严治检强劲合力。坚持干警季度述职制度,掌握工作、思想动态。开展警示教育13次,督察检查20余次。以案件集中评查、异地交叉评查,倒逼严格履职。常态化排查整治执法司法顽瘴痼疾,狠抓“三个规定”落实,推动“逢问必录”成为干警行为自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办好《山花》刊物,文化润心、清廉育人,涵养政治自觉。
接受监督提质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司法规范。全力配合市、县人大实地调研指导检察工作,专题报告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主动向县人大和县政协报告、通报重大事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听证、调研座谈等活动21人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特邀检察官助理10人、听证员27人,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13人次,主动听取收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意见,增强检察监督与社会监督合力,促使检察履职更加可视、可感、可评价。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取得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离不开纪委监委、各政法单位和行政机关的配合支持,更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怀厚爱。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标人民群众更高法治需求和现代化建设更优履职要求,我们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学思践悟党的创新理论,以主题教育成效指导推动检察工作仍需持续深化;二是立足卢氏实际,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待提升;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全面协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还需落实提升。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改进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是落实现代化卢氏建设“3733”工作布局突破成势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紧紧围绕县委中心任务,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力抓实高质效检察管理,持续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以优质检察服务助力卢氏高质量发展。
一、政治引领,以更强自觉擦亮忠诚底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做到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各方面、全过程。
二、担当实干,以更优履职护航发展要务。围绕县委“3773”工作布局和零碳发展试验区建设,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深入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履职,切实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依法严惩各类严重犯罪,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落实常态化府检联动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促进社会治理。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全县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全力保护“红色莘川”文化文物资源,守护“清清卢氏”蓝天绿水净土。发挥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加强与纪委监委贯通监督,营造风清气正政治好生态。
三、司法为民,以更实举措保障民生福祉。以“如我在诉”理念,深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化解等制度。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促进“六大保护”形成合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加大食药品安全、校园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企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案件办理和社会治理。综合运用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职能,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四、求真务实,以更严要求锻造检察铁军。把全面从严治检贯穿党的建设、履职办案和队伍建设全过程。从严落实“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筑牢公正司法、廉洁办案“防火墙”,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加强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做实业绩考评,夯实司法责任。坚持文化育检,锚定争先创优,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岗位练兵,推动各类人才“百花齐放”,各方面先进典型“竞相出彩”。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肩负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历史使命,带起强化法律监督的新节奏,跑出维护公平正义的加速度,书写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和保障现代化卢氏建设新篇章!
有关用语说明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检察机关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犯罪的案件,依据相关适用条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并对整改后达到合规要求的涉案企业和个人依法作出从宽处理决定,以此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同时减少和预防各类涉企犯罪。2023年7月,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心桥工程:学习践行“枫桥经验”的一项创新工作,以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好为目标,以搭建先锋桥、发展桥、安全桥、便民桥、文化桥、连心桥为抓手,全面推进基层平安综治建设。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国检察机关建立的一项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制度。检察机关在群众信访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补齐相关材料以及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等程序性回复;对于符合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3个月内答复办结结果;未办结的,答复办理进展情况。
督促监护令: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书面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制度。
民事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对于具有民事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弱势群体,可以依申请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协助收集证据等方式,帮助依法享有诉权、有效行使诉权。目前,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范围主要包括追索劳动报酬、请求给付抚养费、赡养费、残疾人人身财产权利、人身损害等。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高检提出的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通过履职办案,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
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法》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检察机关通过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手段,对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进行监督,督促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充分履职,让社区矫正对象真正接受改造。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针对一些行政诉讼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再审等环节后,当事人的诉求尚未得到实体判决,导致案结事不了、程序空转等突出问题,检察机关通过调查核实厘清基本事实,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纠正错误裁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多种途径,解决当事人的法律认识误区和实际生活困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
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出,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实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实施《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高三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文件统称“三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