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表扬全省检察机关2023年度综合考评和单项工作先进基层检察院的通报》,卢氏县人民检察院被表扬为全省检察机关2023年度综合考评重大进步基层检察院。
据悉,3月5日在全市检察长会议暨“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动员会上,对2023年度全市检察机关综合考评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单项工作先进单位、“三检品牌”及“三检品牌”提名奖、优秀办案团队、优秀办案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综合岗位优秀工作人员进行了隆重表彰,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榜上有名,荣获5项集体荣誉,4项个人荣誉。他们分别是:
集体荣誉五项:
卢氏县人民检察院荣获2023年度全市检察机关综合考评先进基层检察院;
卢氏县人民检察院荣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进单位;
卢氏县人民检察院荣获案件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党建引领“玲玲工作室”助推“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卢氏县人民检察院)荣获“三检品牌”;
卢氏县人民检察院重罪检察办案团队荣获重大犯罪检察优秀办案团队。
个人荣誉四项:
优秀办案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2人:
李则领 荣获职务犯罪检察优秀办案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
聂梦涛 荣获刑事执行检察优秀办案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
综合岗位优秀工作人员2人:
苗 蕾 荣获案件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乔 峰 荣获检察技术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荣誉既是鼓舞,更是前行的鞭策。成绩来之不易,荣誉定当珍惜,站在新的起点,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优作风,在上级院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再接再厉,砥砺奋进,在推动落实中争创一流,奋力谱写卢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