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检察之窗 > 检察要闻

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发布时间:2022-10-28 19:26|栏目: 检察要闻

10月24日,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报告,并开展研讨交流,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京锋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焕玲,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少军,党组成员、总支书记符红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高祥分别领学报告内容。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各部室主任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作的报告展开热烈讨论并交流心得。会议最后,刘京锋检察长部署,全院要以各支部、各部室为单位,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深入开展学习交流活动,谈认识、谈体会。

会议明确,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二十大报告,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通篇贯穿着强烈的使命担当和真挚的为民情怀,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芒,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冲锋号,是指导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作为压倒一切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反复研读报告原文,切实做到入脑入心。在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丰富内涵上走在前、当表率,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精准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精髓要义上下功夫、比收获,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学习结合起来,推动卢氏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会议要求,全院检察干警要结合检察职能和工作实际,深入思考谋划贯彻落实的举措。要学用结合,融会贯通,以“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韧劲和决心,抓好报告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让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努力为开创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检察事业新天地贡献力量。

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省院党组“争先进、创一流”工作目标,积极贯彻落实市院党组“一二四六”基本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县委“大干一百天,夺取全年红”活动,以“山花烂漫报春晖”的卢检精神凝心聚力、接续奋斗,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迈向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审核:潘高祥
文稿/摄影/编辑:王群川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