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卢氏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最高检、省院关于加强新时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以党建与业务融合推进为着力点,全力打造“玲玲工作室”未检品牌,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党建引领“玲玲工作室”品牌打造案例获评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典型案例,该院被河南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司法办案“三个效果”融合机制试点单位。卢氏县检察院不断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走出了一条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的新途径。
发挥党员先锋作用,打造专业化队伍。
卢氏县检察院坚持把党建引领作为促进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法宝,通过将党小组建在办案团队上,压实党建与业务一体推进的政治责任。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目标融入党建责任清单,以党建促队建,打造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化队伍。
一方面,通过选拔党性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富有爱心和责任心的党员干警组建未检办案团队,成立未检团队党小组,党组副书记担任组长,以上率下转变理念、锻造过硬作风。另一方面,通过抽调业务条线党员骨干作为联络员,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不断加强内部协作,推进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形成全院上下齐抓共管的未检工作格局。
与此同时,高标准建成集执法办案、教育帮教、心理咨询、法治教育功能于一体的“玲玲工作室”,以员额检察官、二级心理咨询师马玲玲为主要负责人,加强机构建设,精心搭建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平台。“玲玲工作室”负责人马玲玲先后获评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河南省“优秀办案检察官”。未检工作党小组也先后被省、市政法委、共青团河南省委授予“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党建引领转理念,夯实办案基础。
卢氏县检察院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学思践悟的“第一要务”,以学增智、以学促干,将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理念融于心、践于行,夯实办好每一起未检案件的基础。
一方面,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高压零容忍”,通过依法严厉打击,形成有效震慑。2021年以来,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快捕30人、快诉66人,抗诉2件3人,改判2件3人。另一方面,促进多部门联动,打好监督“组合拳”,形成司法保护合力。通过发挥各条线党小组综合履职优势,依法支持起诉1名学龄前儿童变更抚养关系,并及时协调解决其学籍问题,该案入选省院民事支持起诉优秀案例,被《人民日报》客户端、《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漏洞,制发检察建议、会签问责办法,促进诉源治理,该案入选省院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省人大常委会、省院领导到该院调研时,对“监检协同明责问责联动助推诉源治理”等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不仅做好“前半篇文章”,更要做实“后半篇文章”。卢氏县检察院持续加大对涉案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和教育挽救力度,对其进行心理干预、心理疏导,使其顺利回归社会。针对父母双双入狱导致其3岁女儿事实无人抚养的情况,“玲玲工作室”积极协调多方组织力量,为该女童申请到每月1050元救助金(直到其父母刑满出狱),传递党的温暖,该案被《检察日报》、大象新闻等主流媒体报道。
凝聚组织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要确保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卢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京锋如是说。卢氏县检察院通过开展不同形式的党组织共建活动,充分挥党组织宣传引导、凝心聚力的作用,突破行政部门间横向联动壁垒,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一方面,通过送法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结对共建、微信推送等方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广泛推送“玲玲守护”二维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呵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切实做好法治宣传践行者。另一方面,通过与县教体局、卫健委等部门会签《校园安全管理联络机制》,服务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切实做好法治校园的助力者。针对发现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联合行动,推动校园食堂启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让学生吃上安全餐、营养餐,该案被最高检公益诉讼专刊作为典型案例转发。与此同时,通过联合县宣传部、教体局等部门成立“护苗联盟”,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外图书市场、网吧、培训机构等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整改,有效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切实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守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