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5 | 栏目: 检察风采
亘古不息的河洛之水,造就了风光俊秀的莘川大地;继往开来的文明传承,滋养着卢氏检察的文明之花。自1991年至今,卢氏县人民检察院连续32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这一殊荣。这背后,是一位位卢检人的默默耕耘;这背后,是一代代卢检人的接续奋斗。接下来,让我们一同走进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共同欣赏这一朵在洛水之畔绚烂绽放的文明之花。
一、发挥党建引领,让文明铸魂更有高度
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探索机关党建与文明创建紧密融合新思路,形成了“党建+文明创建”的有效办法。依托全院两个“五星党支部”,坚持以党建带创建、以创建促党建,在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建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力。通过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着力提升政治站位;深入推进红色主题教育,着力筑牢思想基础;从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充分用活“主题党日”制度,激发队伍活力;深入开展“心桥工程”,全力办好惠民实事。
二、强化组织领导,让文明创建更有力度
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将其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不断完善创建机制,推进创建工作。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京锋亲自挂帅,担任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组长、承担“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层层负责,实行检察业务工作与文明创建活动双向目标管理,实现业务与创建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通过突出机制保障,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中心工作进行督导管理,把部门职责、干警职责列入年度考评,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并将履职情况列入绩效考核,按年兑现奖惩,强化全局上下参与创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院党组定期专题研究文明创建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创建内容、实施步聚和创建措施,形成了领导班子带头督导指导,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创建格局。
三、突出文化浸润,让文明凝心更有厚度
以文载道,以文传声,以文化人。卢氏县人民检察院自2001年创办文学刊物《山花》以来,始终坚持“营造文化氛围,陶冶干警情操,展示队伍风采,推动检察工作”的宗旨,通过文学艺术不断传递新的司法理念,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和智力支持。浓厚的文化氛围时刻熏陶影响着干警,培育了干警积极健康的业余爱好。近年来,干警创作的书法、绘画、沙画等作品,在省市评比中多次获奖。卢氏县人民检察院还在32年省级文明单位、22年文学刊物《山花》基础上,进一步凝练出“山花烂漫报春晖”的卢检精神,编纂《卢氏检察志》,建成融合反映党史、卢氏史、卢检史的“山花主题馆”,以“能动检察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为内容,加强队伍建设。在2021年,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文化品牌 “山花”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四、突出为民实践了,让文明新风更有热度
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贯彻落实市院“一二四六”基本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心桥工程”,依托“青鸟”志愿服务队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常态化开展敬老助残、文明交通、无偿献血、义务植树、保护环境、疫情防控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400余次,捐赠各类物资价值20余万元。协助包扶村修建文化设施、组织模范选树活动,弘扬敬老爱幼、向上向善的淳朴民风。定期宣传政策法规、反诈防疫等知识,及时排查不稳定苗头和不安全因素。入户走访倾听群众诉求,提供法律咨询、调解2户居民多年宅基地纠纷,1名脱贫监测户得到及时救治,享受手术费减免、公益岗等政策,其与亲人间的多年心结得以化解,根据该事迹拍摄的《先锋印记》微视频,被推荐至市委组织部。产业发展助振兴,对已建成的50多亩高山黄菊、120亩猕猴桃观光基地、150KW光伏发电站和22个香菇大棚等产业项目进行持续帮扶,新发展食用菌130万袋、连翘150亩,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协助架设平板桥、修路打坝、安装路灯,对易发生落石、滑坡路段山坡进行挂网保护。联合村民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10余次,整治路段6.5公里,砌堰300米,制作墙体彩绘1000余平方米,全村户容户貌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极大改善,在全乡评比中进入第一方阵。
五、突出职能发挥 让文明服务更有深度
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抓实主责主业,在文明创建中展现服务大局的责任担当。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深化文明创建活动的社会效果作为价值追求,让文明创建活动在能动履职中实现升华。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后,刘京锋检察长亲自上阵,带队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春耕时节,以“公益诉讼助力春耕“为主题,开展支持春耕生产农资供应活动,助力农业安全生产;清明前后,深入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诉讼线索排查活动,为弘扬烈士精神贡献检察力量。相关活动广受社会认可,先后被人民日报数字联播网、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转发。
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敢为善为,在文明创建中彰显司法为民的使命初心。常态化开展“警灯闪烁”夜间巡逻行动、定期组织开展“法治副书记”宣讲普法、入村调处村民纠纷等活动。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人民至上、司法为民的理念,通过完善机制、创新形式,开展多元化司法救助。2022年以来,该院通过国家司法救助,共救助因案返贫致贫群众1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9万元。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提升群众满意度”活动,以“民事支持起诉”为抓手,全力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成功办理的帮助农民工追讨报酬、帮助当事人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支持起诉等案被《人民日报》客户端、《检察日报》等多家国家级媒体报道。
卢氏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融入大局,在文明创建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文明建设大局,通过发挥法律监督机关职能,在社会层面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民法典”、反毒禁毒、防电信诈骗宣传等活动,提升了人民大众的懂法守法意识。积极融入全县文明创建工作当中,依托“青鸟”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社区服务、文明交通、学雷锋、防溺水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慈善捐助、爱心慰问、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活动,推动社会核心价值观融入干警日常工作。
六、突出自身特色 让文明成果更有亮度
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从自身优势出发,打造特色亮点,不断丰富创建内涵,优选特色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有效激发了创建活力。逐步形成了“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32年省级文明单位”,“22年文学刊物《山花》”,“玲玲工作室”未检品牌,公益诉讼守护“清清卢氏”,“民事支持起诉”卢检品牌等一系列文明成果,谱写出立足山区,漫山花开的壮美画卷。
春抚莘川大地,绽放文明之花。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将迎着新征程的号角,踏着新时代的强音,立足百年新起点,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坚韧不拔的毅力,不断巩固提升文明创建的层次和水平,加快推进卢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检察之为”回答“时代之问”,奋力谱写新时代卢氏检察事业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
文稿:王群川 段一凡
摄影/编辑:王群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