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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检察公益诉讼助推“问题窨井盖”整治,保护群众“脚底下安全”

发布时间:2021-12-07 19:40|栏目: 基层动态 |浏览次数:

窨井盖遍布城市大街小巷,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井盖虽小,涉众必慎。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推动完善窨井盖问题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今年四月,卢氏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对城区内各街道和公路的窨井盖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县城部分路段的雨水、污水窨井盖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一是部分井盖与地面凸凹不平;二是部分井盖破损、变形、老化、缺角;三是部分井盖下沉、松动、错位;四是部分井盖位于低洼、易涝地区,但没有加装防坠装置;五是部分井盖已废弃,但没有完成填埋;六是部分井盖没有进行编号管理等。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卢氏县检察院向向负有监管维修职责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组织开展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集中整治排查行动,确保无死角、全覆盖,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二是对全县现有窖井盖普查建档、统一标识,建立健全窨井盖日常巡查、管理和维护制度。

收到检察建议后,住建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业务科室对县城建成区域主次干道窨井盖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分类治理。截止目前,已完成区域内全部窨井盖普查登记上传工作,共登记上传各类窨井设施20649个,问题井盖1237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已完成整改928个,对部分损坏、无法使用的窨井盖依规送交相关部门处理。城区道路窨井盖设施改造已基本完成。

“小井盖,大民生”,城市窨井盖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窨井盖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运行。下一步,卢氏县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强化为民意识,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守护好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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